-- 平台服務說明 --
一、臺南市政府圖片資料庫平台(以下簡稱本平台)主要目的係提供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單位(以下簡稱各機關單位)圖照片分享交流之管道,所上傳圖照片亦應與各機關單位業務相關。
二、各機關單位上傳圖照片時,應遵循以下所列各點規範:
(一)禁止上傳無關本府各級機關單位所轄業務之圖照片。
(二)禁止上傳未經授權之圖照片,如已取得授權者,並有限定使用範圍或需特殊加註,應於相簿或圖照片描述欄位中加以說明。
(三)禁止上傳涉及個人或群體之特定人種、族裔、宗教、殘疾、年齡、國籍、服役狀態、性傾向、性別、性別認同或其他系統性歧視或邊緣化相關性質,如鼓吹仇恨、煽動歧視或加以貶損之圖照片。
(四)禁止上傳涉及騷擾、恐嚇或霸凌個人或群體之圖照片。
三、本平台所公開或共享權限之圖照片,提供各機關單位下載使用,其使用範圍包含公開播送、公開展示、公開傳輸、散佈及編輯等,惟個別相簿或圖照片有使用規範或特殊加註,應遵守其使用範圍設定。
四、各機關單位於本平台上傳之圖照片,並設定其瀏覽權限為公開,即允許並授權平台管理單位進行創新科技相關應用。
五、本平台提供各機關單位使用非圖照片之短網址生成功能,禁止以惡意非法網址生成公務用短網址並予以散佈。如有涉及資訊安全事件,依資通安全管理相關法令辦理。
六、民眾下載使用本平台所蒐集之圖照片,其使用範圍涵蓋公開播送、公開展示、公開傳輸、散佈及編輯等,除本規範第二條第二款情況外另有限制外,亦禁止下載編輯假造後予以散佈。如有上述情事,本平台將提供必要的證據,配合有關單位調查作業進行。
七、如使用本平台之各機關單位同仁有違本規範第二條所列情事,並經查證屬實,平台管理者有權逕下架或刪除違規之圖照片,並保留相關連線存取證據,函請違規者所隸屬機關單位予以告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