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揪量六力,健康更給力
看影片回答問題,加入官方帳號並至指定地點執行評估,即可抽好禮
人老了一定會失能嗎? 如何延緩失能發生呢?
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出延緩失能的關鍵,需要管理六大面向的內在能力:「認知、行動、營養、視力、聽力及憂鬱」。
現在參加「相揪量六力,健康更給力」活動,完成不同任務,就可以獲得不同任務抽獎機會。
🙋♀️ 活動對象 : 18歲以上臺南市市民
⏳ 活動時間 : 即日起至112年9月30日
⌚ 抽獎時間 :
1️⃣ 112年07月14日
2️⃣ 112年10月13日
👉 分2次抽獎,得獎名單會公布於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活動資訊
👉 越早完成任務,抽到大獎機率越高
🎁 活動獎項 :
(一) 精美小禮物100名
(二) 面額200元之商品卡61名
(三) 面額600元之商品卡20名
(四) 面額500元之商品禮券10名
(五) 面額1,000元之商品禮券10名
(六) 吸塵器10名
(七) 體重體脂計5名
(八) 氣炸鍋5名
(九) 空氣清淨機1名
(十) 平板電腦1名
👇繼續往下滑,開始參加抽獎活動
👇繼續往下滑,還有任務二抽獎活動呦~
💁♂️ 55歲原住民及65歲以上臺南市民 用手機加入「國健署長者量六力」」官方LINE@ (ID: @hpaicope),或點選網址 : https://lin.ee/mYuv4LE ,完成註冊及自評,並於下方問卷填寫個人代號,即可參加任務二抽獎機會。
👉 查詢長者量六力LINE@個人代碼 : https://p.tainan.gov.tw/LQQMQ4 。
⏱️活動時間:即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
🎁第一次抽獎時間:112年7月14日 。
🎁第一次抽獎好禮:
1. 面額200元商品卡15名。
2. 面額600元商品卡10名。
3. 吸塵器5名。
以上若無抽中禮品,抽獎資格可延續至第二次抽獎。
🎁第二次抽獎時間:112年10月13日 。
🎁第二次抽獎好禮:
1. 面額200元商品卡16名。
2. 面額600元商品卡10名。
3. 吸塵器5名。
⚠️ 備註:得獎者需提供「國健署長者量六力」完成註冊及自評截圖畫面。
👇 繼續往下滑,還有任務三抽獎活動呦~
🧓 55歲原住民及65歲以上臺南市民至112年合約機構單位進行長者功能評估,並由合約機構單位上傳資料至健康促進品質管理考核資訊整合平台,經過審核資料無誤,即可參加第三重抽獎機會。
📍 找尋合約機構單位: https://p.tainan.gov.tw/pHUOP3 (請事先致電合約機構約時間)
⏱️活動時間:即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
🎁第一次抽獎時間:112年7月14日 。
🎁第一次抽獎好禮:
1. 面額500元商品卡5名。
2. 面額1,000元之商品卡5名。
3. 體重體脂計2名。
4. 氣炸鍋3名。
5. 空氣清淨機1名。
以上若無抽中禮品,抽獎資格可延續至第二次抽獎。
🎁第二次抽獎時間:112年10月13日 。
🎁第二次抽獎好禮:
1. 面額500元商品卡5名。
2. 面額1,000元之商品卡5名。
3. 體重體脂計3名。
4. 氣炸鍋2名。
5. 平板電腦1名。
⚠️備註:
1. 限制65歲以上長者,評估日期溯自112年1月1日(一年只能評估一次)
2. 審核辦法:合約機構單位上傳資料至健康促進品質管理考核資訊整合平台。
🎉 恭喜你參加完「相揪量六力,健康更給力」任務抽獎好禮活動
若有任何問題,可致電詢問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國民健康科 柯小姐
📞電話:06-6357716 分機296
📧E-mail:d00395@tncghb.gov.tw
注意事項:
(一) 完成不同任務,請務必填寫任務問卷才能獲得好禮抽獎機會。
(二) 參加此活動之中獎者可依不同任務,可獲得不同任務獎項抽獎資格,每項任務一人僅有一次抽獎機會。
(三) 每項任務有重複得獎,以價值較高品項為優先。
(四) 依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所得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以上20,000元以下時,本局將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得獎者。
(五) 得獎者一律以「電話/手機通知、EMAIL」擇一方式通知,如三次皆未能通知到得獎者或因錯誤填寫資料導致無法收到得獎通知或影響得獎權益,本局不負責任且保留取消該得主的權利。
(六) 得獎名單將於抽獎日後14日內公告於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最新消息。
(七) 精美小禮物100名由本局郵寄寄出,若因資料誤植被退件,經承辦連絡後,須親自至本局東興辦公室/林森辦公室領獎。
(八) 其他獎項得獎者須親自於本局東興辦公室/林森辦公室領獎,恕不提供郵寄服務。領獎時需核對個人國民身分證,及填具領獎收據;未能親自領獎時,得填具委託書由受委託人代領。
(九) 如自公告日起逾30日未領獎者,視同放棄權益,該獎項以從缺論。
(十) 如獎項多於參加人數,剩餘獎項則以從缺論。
(十一) 得獎者如經查證有偽造或不實者,需繳回得獎獎品。
(十二) 本局保留對活動方式、辦法及獎項修改之權利。